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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“八个协同”推进机构编制改革

发布时间:2020年 浏览人数:

作者:杨开峰

摘要: 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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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节选: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坚 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全 面回答了我国国家治理应该“坚持和巩固什么、发展和完善什么”这个重大问题,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十三个显著优势,对国家治理做了全面、科学、系统的界定,对于我们更加深刻认识机构编制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法定化具有重要意义。

新时代的机构编制管理,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下,紧扣职能优化, 着力协同高效。协同高效的机构编制管理跟传统的分散式、碎片化的编制管 理相对立,它要求坚持“八个协同”,即改革协同、部门协同、纵向协同、区域协同、资 源协同、数据协同、考评协同、公私协同。这八个协同之间相辅相成,它们相互制约、相互补充、相互促进。从而把机构编制改革与放管服改革、 预算制度改革、数字政府建设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、 规范央地关系等结合起来。协同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一个趋 势,而基于“八个协同”的机构编制管理是协同治理的基础性内容。如何实现这八个协同, 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境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,这是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在未来面临的重要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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